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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6 17:55:22 浏览:8757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总局综合文字工作,起草有关重要会议文件、重要讲话和报告,做好信息和简报工作。

2.负责总局党委会及重大会议的组织;协助安排总局领导参加重要活动。

3.负责承办上级有关文件,研究总部各部门、直属单位请示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总局领导审批。

4.负责总局总部督促检查工作。包括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总局重要会议决议、总局领导指示批示的督办落实,重要公文落实等。

5.指导督促总局总部部门、直属单位巡视整改工作。

6.承办总局领导及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任职条件

应聘人员需符合以下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身体健康,遵规守法,诚信廉洁,思想品德端正,守信有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协作意识。

3.原则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党建、经济、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优先。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6.应聘人员职务职级要求:

(1)中央企业集团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三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总部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正职级别工作3年以上;如未满3年的,应当在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三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总部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级别正职和副职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在正职工作1年以上。

(2)应具有担任地方大型国有企业中层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管理事业单位相应职级、文字相关岗位(特别优秀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资格禁入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受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竞业禁止或市场禁入的。

5.符合招聘回避、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6.法律法规或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禁入情形的。

四、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上岗人员实行1年任职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同类岗位人员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任职手续;经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网站(http://www.ccgc.cn/)下载《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会同个人免冠证件电子版照片以及其他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及学位认证报告、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个人发表的文章及起草的重要文字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邮件至ccgczp2024@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务必为“应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XX岗位-应聘人员姓名”,电子版照片文件名称为“应聘人员姓名”。

(三)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适时电话通知或邮件通知,敬请留意。

2.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及学位认证报告、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学习或工作经历、主要业绩、获奖证书、任职文件、个人发表的文章及起草的重要文字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报名资料不予退回。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每一位应聘人员保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鹏飞  罗莎

联系电话:010-63903741  010-63903965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21号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人力资源部

邮    编:100038


附件: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2024年2月6日